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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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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新华书店扎赉诺尔门市部主任郑理,因挪用24所中小学70余万元购书款,近日被满洲里市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披露的消息,被告人郑理1999年6月至2000年7月担任满洲里市新华书店扎赉诺尔门市部主任期间,收取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东湖区、原扎赉诺尔矿务局所属及新巴尔虎左旗嵯岗中心学校等24所中小学2000年春、秋两季课本预交款及原扎赉诺尔矿务局教育处教师用书款,共计人民币1212448.55元。郑理将其中的777448.55元挪用,提供给其丈夫做生意使用。2000年7月28日被告人郑理因无法归还挪用的公款而畏罪潜逃,潜逃7年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郑理身为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提供给其丈夫使用,数额巨大无法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