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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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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有自首情节,区某终审被判刑三年    本报讯 记者曾伟荣报道:原高明荷城育才社区居委会委员区某,挪用居委会收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10多万元用于赌博。近日,因有自首情节,区某终审被判刑三年。

  去年6月,仅有高中文化的区某被选举为高明区荷城街道育才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这年11月,区某开始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代管工作。

  法院审理查明,从去年11月16日至12月25日间,区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育才社区居民委员会收取的200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合计106000元用于赌博。据区某的牌友梁某称,去年11月到12月期间,她与区某等人在茶庄打麻将,区某输得比较多,有时一场牌都会输上万元。

  去年12月27日,居委会到荷城街道办医保办及农村信用社了解发现,区某于2006年12月中旬从其保管的专门用于存放居民医疗保险金的存折内先后取走8万多元。后发现区某不知去向,遂报案。12月30日,区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案发前,区某分三次归还挪用款项共30650元。案发后,区某于去年12月28日、29日又归还77200元。

  高明法院认为,区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由其代管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共计106000元用于赌博,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其在案发后已退还全部挪用款项,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处区某有期徒刑五年。区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称自己有自首情节,请求轻判。

  佛山中院查明,区某去年12月27日晚即向其所在单位领导承认有挪用公款的行为。次日,在侦查机关调查时,如实承认了挪用公款的次数、数额及用于赌博等事实。第三天,区某将所挪用公款全部还清。同月30日,侦查机关立案后对区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根据以上事实,法院认为,区某在侦查机关尚未采取强制措施以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最后,佛山中院以挪用公款罪终审判处区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