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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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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轰动一时的湖北省天门市打黑第一案,历时3天的法庭审理后,今日结束。

  12月22日,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早上8时不到,监利县人民法院所在的交通路各个路口,停满了警车,执勤民警巡视着过往车辆。由公安部督办的天门市打黑第一案将在这里开庭审理。

  百余名群众围在法院门前,都希望能进到庭审现场旁听。但由于法庭容纳能力有限,最终只允许每名被告人的1名亲属和每家新闻单位的1名记者进入。

  8时20分许,10多辆警车驶入监利县人民法院的大门。围观的人群不时对警车指指点点,他们所议论的,是警车里身穿黄色囚服的25名涉案人员,其中包括曾令天门市民心惊的“聪哥”———夏某,以及天门市原市长助理黄某。

起诉书念了一个小时

  记者看到,公诉人席上端坐着6名检察官,辩护席上的律师多达20人。

  8时30分,审判长一声令下,夏某涉黑团伙25人依次被法警带进法庭。

  检方指控:1997年下半年至2002年年底,夏某纠集胡某、胡一、余某、陈某等人在天门市区华侨城、天门市侯口龙嘴村的仓库和树林里、白茅湖一农户屋、黄潭镇七星岭、汉川市二河镇等地单独或者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邀约人员参赌,以摇骰子押单双的方式大肆进行赌博活动。夏某通过开设赌场抽头渔利近百万元。

  2005年7月,在争夺天门市一级公路天仙公路的砂石供应权时,夏某团伙组织50余人,携带砍刀、钢管,与供应商张某等人斗殴,逼迫张某等人退出该工程。

  2006年1月,天门新城开发商与天门竟陵办事处公园村达成协议,部分石料、黄砂由该村供应。夏某仍然采用暴力手段,持砍刀、钢管到天门新城工地示威,逼迫天门新城建设方与其签订砂石供应合同。

  检方指控夏某团伙13项罪名。从2001年至案发,该团伙在天门市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造成3人重伤、6人轻伤、多人轻微伤。

  检方同时指控,2007年10月的一天,黄某在夏某的办公室说:“刚开完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决定将橡胶厂的土地进行公开拍卖,这个项目可以,你做好准备。”

  在拍卖过程中,夏某伙同彭小兵、何凤滨操纵拍卖,安排“马仔”以2比1依次坐在其他竞买人附近,威胁、阻止其他竞买人竞标。

  黄某被指控涉嫌强迫交易罪、挪用公款罪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起诉书读了整整1个小时10分钟。

涉案人全部否认涉黑

  “夏某你对指控有无异议?是否对起诉书有异议?”审判长问。

  “有异议。”夏某将自己准备的辩护材料拿出来,对着话筒大声回答:“我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我跟所谓的黑社会骨干成员都是朋友关系,没有骨干成员。”对于检方指控自己的9项罪名,夏某在法庭上全部矢口否认。

  在谈及与黄某的关系时,夏某称,自己是在2005年通过朋友认识黄某的,平时交往很少,只在过年的时候去拜过年。天门橡胶厂土地拍卖的消息是通过一个熟人得知的,不是黄某告诉自己的,对于操控拍卖会的指控根本不存在。

  25名被告人在庭上均否认自己涉黑。

原市长助理称检方有错

  今天出现在法庭上的黄某,头发斑白。

  对于检方的指控,黄某回答:“有异议,检方指控有错误。”

  对于被指控挪用公款罪,黄某称,所有公款均已退还,“挪用”并非个人行为。开发区当时虽然没有制定“企业需要什么就帮助什么”的相关文字规定,但一直是以“照顾企业”为原则实行的。

  而对于其涉黑的指控,黄某辩称,其与夏某仅为普通朋友关系,感情并不深,也没有授意夏某参与天门橡胶厂的拍卖。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