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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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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理由

  2012年版《反腐倡廉蓝皮书》日前发布,迅即引起全社会关注。蓝皮书盘点了2011年至2012年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具体工作及成效,总结了一年来社会上普遍关注或呈现的与反腐败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并对依法反腐的亮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视点关注

  近年来,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依法反腐已经成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识。近日出版的2012年度《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反腐蓝皮书)开篇即明确指出:

  党的十七大以来,是中国出台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最多、实施源头治理改革最多、采取维护群众利益措施最多、反腐败国际合作进展最快的时期之一。

  权力大的岗位易发腐败大要案

  为了深入了解我国反腐工作的最新进展和成果,反腐蓝皮书编写组的成员们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对8个省(区、市)实施了重点实地调研,并在全国东西南北中14个省(区、市)组织开展了2011~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社会评价”问卷调查。

  “座谈讨论直面干部学者群众,问卷调查入户访问公众,所提问题直截了当,‘每周公款吃喝几次’、‘收送了多少礼品礼金’、‘一年来办事是否发生了额外费用’等被认为‘很尖锐’的提问,不容回避也不得商量,请干部群众当场独立作答,干部主观评价与群众亲身经历相互印证,定性分析与定量统计相互结合。基于深入细致的调研作风,科学严谨的调查数据,使得报告对反腐倡廉建设进程及效果的陈述客观性强、真实度高。”反腐蓝皮书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理事长李秋芳向记者介绍了调研的过程。

  调研人员发现,201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45814件(次),立案137859件,结案136679件,处分142893人。其中,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8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77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4.4亿元。从党的十七大以来到2012年1月底,中央和31个省(区、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共办理督办案件(含清理超期案件)8210件,办结7598件,有力地促进了查办案件工作的深入开展。2007年至2012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劝返、遣返等方式抓获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人,在国内每年的追逃专项行动中年均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1300名左右,保持了追逃追赃的高压态势。

  反腐蓝皮书认为,“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和纠正不正之风”的一大突出表现就是“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

  在上述一个时期内,中央坚决查处的腐败大要案包括:

  铁道部原党组书记、原部长刘志军滥用职权为民营企业主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还发现和查办了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等9起铁路系统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中央纪委监察部还查处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等大案要案。

  2012年9月28日,中央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进一步表明了党中央反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各地区各部门查出的有影响力的案件也为数不少。例如:从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336件10856人,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74人,县处级干部50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546人,其中地厅级干部79人,县处级干部453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09人;查处的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系列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

  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69起,涉及金额4231.76万元人民币,28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其他处理,7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多起腐败案件的查处,李秋芳认为,腐败大要案频发的地带,往往是权力大、资源多的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包括位高权重的“一把手”岗位。正是腐败易发地带的体制机制不健全和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了对权力的监督失效,腐败行为才有了机会和空间。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关键领域体制机制制度的深度改革,始终把对公共权力的准确认知、科学配置和有效监管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问题,尤其实现对关键岗位权力的有效制衡。

  加强防止利益冲突法规制度建设

  反腐蓝皮书认为,“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另一大突出表现就是“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制度渐成体系”———惩戒违纪违法行为的主体法规基本完备,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完善,针对不同领域问题的专门惩戒制度陆续出台。

  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法规制度50余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达500余件。中央纪委监察部相继制定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问题解释”和“处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监察部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了《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政纪处分规定。

  此外,2012年,中央纪委印发《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央纪委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等,为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制度支撑。随着党纪政纪处分制度的起草、修订、解释和清理工作不断加强,已基本形成由基本法规、配套规定和解释所组成的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制度体系。

  反腐蓝皮书还认为,近一个时期以来,反腐制度建设的一大亮点就是,加强防止利益冲突法规制度建设。

  “公职人员同时作为公共权力和个体权利的行使者,必然面临着不同利益混淆和冲突的可能,防止利益冲突就是要防止利用公权谋取私利。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2011年4月至12月,中央纪委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开展了以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为重点的法规清理专项工作,共清理相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1668件,废止104件,修订整合102件,新起草70件,初步形成以《廉政准则》为基础,以专门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为支撑,以相关法规文件为补充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规范。”一位参与调研的课题组人员向记者介绍。

  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着力铲除利益冲突的制度土壤———同样是反腐制度建设中的一大亮点。

  调研人员在全国多地发现了与廉洁评估有关的制度样本:

  湖北省聘请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的161名专家学者和律师为首批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对已颁行和起草中的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体检”。

  海南省以廉洁性评估为抓手,对违规扩权免责、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制度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并明确规定制度未经“廉评”不得重新“上岗运行”,废止、修订涉及利益冲突的制度决定216件。

  2012年5月,上海市针对一些评估评审范围过广、内容重复等“变相审批”的情况,以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准文件为对象,启动了行政审批专项评估评审清理工作,进一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反腐重点在于强化对决策权制约

  反腐蓝皮书认为,“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和纠正不正之风”还有一大突出表现就是“在纠风和专项治理中维护群众利益”,也就是,“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学校办学、医药购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