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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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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年来,随着南昌城市圈的不断扩大,原先属于城郊范围的周边农村地区,而今都已逐步转变为城中村或工业园区。在征用农民土地发展经济的同时,村集体的财务资金也随之猛增,部分村集体财产已经达到了以亿元单位计算的繁荣程度。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南昌少部分掌握农民集体财产的村干部生活腐化,私自截留、冒领、挪用、贪污农民征地款,即便在贫困乡镇也有“村官”将贼手伸向农村扶贫和开发资金。  案例一:近百万征地款遭挪用  2006年年初,有关部门相继收到新建县生米镇璜溪村村民反映,称他们世代耕作的土地被国家征用,用于拓宽进城的高等级公路,但征地的土地补偿金却迟迟不见发放下来。村民的反映通过媒体曝光后,立即引起了当地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新建县检察院调查后,发现璜溪村委会委员、财务出纳帅占舒在2004年2月至2006年2月,未经村委会讨论及征求村民意见,累计私自挪用473500余元征地补偿款。目前,除相关部门追缴挪用款项21万余元外,尚有26万余元未能归还。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帅占舒挪用的资金用途中,有的是被他借给个体老板做沙石、水泥生意,有的是被他用于个人投资,甚至为家中盖新房、为儿子操办婚礼也从征地款中支付。村集体财产简直成了村官个人的“私人银行”。  璜溪村案件全面展开后,令办案人员再次吃惊的是,他们发现曾任该村村支书的徐小平和村委会主任徐七保也有犯罪嫌疑。经侦查,徐小平、徐七保在2004年共挪用了30万元征地款和20万元信托基金,为包工头徐玉荣等人作银行抵押贷款40万元,2005年又私自拆借2万元征地款给个体老板刘昌勇做沙石生意。  2007年元月12日,帅占舒因挪用公款罪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另外,徐小平、徐七保等人也于日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二:私自冒领扶贫开发资金  新建县生米镇素有“中国   头之乡”的美称,但产业经济不发达,国家为帮助当地农民致富,划拨了部分开发资金,作为扶助和奖补。2003年,该镇青岚村为得到国家划拨的扶贫开发资金,时任村支书的刘方虎交代村委会副主任刘行烈、会计刘七保,编造某村民建设  头腌制加工厂作为项目,向新建县老革命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拨款。  2004年1月至2006年1月,新建县老建办经过审核,先后批准并发放给了青岚村财政扶助资金和种植奖补资金共80000元,以鼓励农民扩大  头种植面积,对  头及其副产品进行深加工处理。刘方虎等三人除正常发放给农民和自家31900元扶助及奖补款外,对剩余的48100元资金进行了截留私分,其中,刘方虎分得32000元,刘行烈分得8000元,刘七保分得8100元。  因群众举报,刘方虎等三人在新建县反贪局的敦促下主动投案自首。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方虎等三人冒领私分国家扶贫资金48100元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分别判处刘方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刘行烈、刘七保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例三:众村官合吃“唐僧肉”  记者调查还发现,1998年昌北机场建设期间,乐化镇黄墩村的土地被征做飞机场建设用地及临时用地。时任黄墩村村支书的雷某于同年4月16日交待村会计周某,到镇土地管理办领取120401元征地款、拆迁费后,为达到侵吞目的,将其中的5812元不入账,并用1000元“封堵”周某及村主任黄某的“嘴”。三名“村官”就这样明目张胆的相互勾结,大吃“唐僧肉”。  同年12月20日,雷某再次利用职务之便,从财务上开具一张名为“周沐华”临时用地复耕费的收款收据,从乐化镇土地管理办冒领黄墩港田自然村的3万元复耕费。钱到手后,雷某不敢一个人独吞,和其他四名村干部狼狈为奸,把这笔款项瓜分掉,失地农民没有得到一分钱好处。  日前,雷某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提起了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雷某行为构成贪污罪,判除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就在记者采访雷某贪污一案不久,又得到消息,原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昌东镇闵吴村的村干部吴某,身为村委会会计、报账员,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10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被查处。

  ■记者手记  基层反腐必须村务公开  虽然一些地方采取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但征地补偿款、隐性经营收入等财务并没有纳入监管范围。在村务不公开的情况下,普通农民很少知道村里的具体财务指标,这种信息不对称是造成“村官”能够腐败下去的基本筹码。另外,村民对“村官”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缺乏有效的举报机制,又从另一个方面让“村官”腐败行为得以继续隐藏。  记者认为,要斩断伸向征地补偿款和扶贫开发资金的黑手,在增强“村官”们法律意识的同时,还应彻底改变一些地方村务长期不公开、村级财务混乱的现状,推选村民成立理财小组进行财务管理。“村官”频触法网,当前尤其应紧急对集体款项的流向进行有效监控。除了实施有效监控外,还应增加村集体经营信息的透明度,让村民了解更多的村务信息,以消除农民与村干部因信息上传下达不对称带来的种种弊端。

  思考一:“村官”频触法网令人忧  记者调查发现,处于最基层的村干部群体,“官”虽不大,却掌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所有大小事情。目前省城南昌近320多万农民,约有16700余名村干部在管理这些村子,村干部和农民的接触非常频繁。在不少老百姓的眼中,自治的村委会甚至代表着一级“政府”的形象,因此,“村官”腐败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也最恶劣和最直接。  南昌市青云谱区反贪局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他所在辖区近年来查处的“村官”犯罪案件,无论是涉案金额,还是涉案数量上都有明显上升。“村官”犯罪不仅助长了腐败风气,还让老百姓怨声载道。该检察官不无忧虑地表示,“村长坐的汽车比处长的都高级,住的房子比县长的还要大,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部分村庄,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  思考二:为当“村官”不惜贿选  调查中,西湖区桃花镇某村一万姓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村庄每到换届选举的时候,无论男女老少,都可以得到一些红包或香烟之类的礼物。还有的候选人直接“规定”多少钱一张选票,想方设法讨好村民,然后直接用钱购买农民手中的选票,目的就是当选“掌握集体财产的村干部”。  知情人士还向记者透露,高新区就曾发生过,有候选人花费近十万元重金,竞选一个村委员的职务落选后,血本无归而扬言自杀,甚至在选举当中还出现过候选人之间打架斗殴的闹剧。他戏言:“换届选举有时候就像工程招投标,村民们看热闹,看谁出的钱多,还有的人合伙起来围标。”  思考三:贿选“村官”无心于村民利益  曾参与查办多起“村官”腐败案件的新建县反贪局一办案人员认为,目前查处的“村官”犯罪案件或许仅仅是冰山一角。候选人花重金来竞选一个村干部职务,一旦成功,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把自己的“老本”捞回来。这也就为他们落入法网埋下了伏笔。  记者在采访中,不断听到有村民反映自己所在村庄的“村官”腐败行为,这种怨言在一些“暴富村”表现得更为强烈。靠贿选上台的“村官”是很少会考虑带领全体村民共同发家致富的,这样的“村官”又如何去担负带领组织落实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重任?南昌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村官”倘若把权力作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惠农政策也就成了空中楼阁水中月,这对当前红红火火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绝对是一种绊脚石,绝不能助长歪风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