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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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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经公安部、重庆警方与奥地利、菲律宾执法部门密切合作,被中国警方通缉,倍受社会关注的重庆“亮点”茶楼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组织强迫卖淫案首要犯罪嫌疑人王婉宁4月1日被引渡回国,押解回渝。

  至此,重庆警方历时500天,横跨欧亚大陆的跨国大追捕行动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重庆警方负责人在机场迎接圆满完成任务凯旋归来的公安部刑侦局专员、重庆打黑将士和协助引渡的菲律宾移民局国际刑警行动组警官。

  2009年6月,重庆警方展开声势空前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并迅速锁定重庆“亮点”茶楼以王婉宁、王紫绮(二审死刑)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实施拐骗妇女、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行为,实行财物控制、人身控制、精神强制等手段,组织强迫二千余妇女卖淫。在警方的收网行动中,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等涉案主犯和骨干成员相继落网。但首犯之一的王婉宁闻风潜逃国外,先后躲藏到奥地利、菲律宾等国。

  王婉宁出逃后,重庆警方主要负责人多次批示,要求专案组全力以赴,务必将其缉捕归案。

  2009年11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应中国国际刑警国家中心局的请求,向全球发出了“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并发出“司法协助请求书”,全力追捕逃在奥地利的王婉宁。

  重庆警方境外缉捕工作始终没有放松, 2011年2月28日,通过缜密侦查,警方掌握了王婉宁已逃到菲律宾的重大线索。由公安部刑侦局、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专员、重庆专案组6名民警组成的境外追逃小组迅即飞赴菲律宾开展追捕工作。

  在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驻菲律宾警务联络官的超常规策动下、菲律宾移民局及菲律宾国际刑警组织工作处和菲律宾司法部门予以大力协助。中菲两国警方仅用8天时间就成功锁定王婉宁藏身地。3月30日晨,两国警方联手将躲藏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中国城某快餐店的王婉宁抓获,并快速办完引渡程序,于3月31日引渡回国。

  重庆警方负责人表示,黑恶必除,除恶务尽,2009年以来,重庆警局注重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已有多起成功合作案例。重庆警方追捕工作无国界,目前,仍有多个追捕小组在境外执行追捕任务。重庆警方有决心、有能力将亡命国外、境外的涉黑犯罪嫌疑人全部缉捕归案。

  【案情回顾】

  王紫绮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

  自1994年以来,王紫绮、王婉宁姊妹俩先后纠集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王廷华等人,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王廷华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张元平、周德红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重庆主城渝中区等地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通过组织、强迫妇女卖淫、行贿、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王婉宁、王紫绮及其组织成员利用所开设的多个卖淫场所长期实施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重庆市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团伙涉案人员共75人,目前已抓获72人,共涉及刑事案件63件,扣押冻结涉案资产8296.9万元。

  2010年8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卖淫、组织卖淫、非法拘禁、行贿等罪,判处王紫绮死刑,这也是中国首例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骨干成员陶铭古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骨干成员钟光玉被判处死缓,龚吕洪、王廷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6名罪犯分别被判处20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20万元不等。2010年12月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西斯式管理】

  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王婉宁、王紫绮姐妹俩手段残忍,以威逼利诱、强迫控制管理卖淫妇女,用15年时间建立起了在重庆大地某个阴暗角落滋生的“小姐集中营”。经查,亮点茶楼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受害妇女卖淫。

  姐妹两人及其组织成员采取欺骗、引诱等手段,从本市渝中区的朝天门、储奇门等劳务市场将务工妇女骗至卖淫场所,采取扣押被害妇女身份证明、败坏被害妇女名声、伤害被害妇女家人、扣留被害妇女卖淫收入、非法拘禁等方式对被害妇女进行人身、精神、经济控制。

  姐妹两人及其组织成员对所控制的被害妇女制定极其严格的管理、惩罚规定,采用“法西斯式的管理”,禁止被害妇女与家人联系、不准对外透露卖淫场所内的情况,对被害妇女实行统一接送、统一食宿。

    组织、强迫卖淫活动中,指定专人定期组织对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技巧培训;定期进行逃避公安机关查禁的“应急训练”,对培训不合格的妇女进行经济处罚和殴打;每天还会下达卖淫任务,甚至在受害妇女“经期”、堕胎后也不例外,否则便被当众毒打后,关进黑屋断食断粮好几天。经过这种长期应急培训,其间的小姐和管理人员具备一定反侦查技巧,这也是“8.7”大清查当晚所有“小姐”和管理人员选择集体“沉默”的原因。

  这些受害妇女不仅被强迫卖淫,还要受到男性管理员的性侵害,尽管王氏姊妹制定严格纪律,严禁男性管理人员与“小姐”发生性关系,但身兼管理和“打手”双重职责的团伙骨干陶铭古利用担任茶楼主管的地位和强势地位,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先后强奸多名妇女。

  2003年7月9日,被害妇女陈红被强迫卖淫,从位于渝中区华一路时尚茶楼8楼翻窗逃跑时摔成高位截瘫,王婉宁、王紫绮团伙担心罪行败露,竟然将其非法拘禁长达6年,禁止陈红被外界的一切联系。直至2009年9月28日被公安机关解救。

  受害妇女蔡秀莉(化名)被强迫卖淫并被残害致死,该团伙竟然私自的将其火化。

  2009年2月,被王婉宁犯罪团伙控制长达4年之久的受害妇女周某不堪折磨逃跑未遂被抓回非法拘禁和殴打,最终因长期受到非人折磨导致精神失常。后周某被团伙成员悄悄放回。

  周某的丈夫郭某说,2005年2月的一天,周某在重庆劳务市场找工作后再未回家。2009年7月,长期找寻未果的郭某通过法律程序与周某离婚。他没有想到的是,2009年8月12日,周某突然回来,但整个人很憔悴,脸色苍白,反应迟钝,手脚遍布伤痕,之前的事情不愿意说,只说自己有罪,边说边准备脱衣服,还要下车。后来经常深夜警醒,脱光衣服外出。家人带她看心理医生,医生称系长期关闭和惊吓造成。

  至今为止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中。

  【受害妇女】

  救命之恩,永世难忘

  在王婉宁、王紫绮特大强迫妇女卖淫团伙案侦办中,重庆警方在严厉打击犯罪同时,积极维护涉案受害妇女合法权益。案件办理中,重庆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多次批示:“不惜一切代价找到受害人,启动妇联维权事宜,切实保障受害妇女合法权益”。目前,全案共寻找、解救了74名受害妇女。

  法院判决涉案受害妇女、不屈从于犯罪组织淫威而跳楼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的陈秀(化名)、陈红(化名)获赔偿金共计82.3万元。当两人拿到这笔赔偿款时,流下了热泪。

  陈红给重庆市公安局送来锦旗,同时饱含深情地写道 :我无法用言语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局长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你们的大爱,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给了我们家人重逢的机会,你们的救命之恩,我们永世难忘!”